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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日报/2022 年/4 月/25 日/第 001 版
践行初心使命 为民履职尽责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去年以来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李新
聚民心、议大事、保落实、促善治。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X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 解放思想、拉高标杆、奋勇争先、更加出彩” 总要求,牢记使命担当,主动躬身入局,依法履职尽责,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 13次,主任会议 19 次,听取和审议“ 一府一委两院” 工作报告 25 项,开展执法检查 3 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67 人次,为“ 十四五” 开好局、起好步,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许昌绚丽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
不忘初心使命 始终保持正确ZZ方向
把X的领导贯穿到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
市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 第一议题” 制度,先后组织X组中心组理论学习 12 次,特别是X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常委会X组、机关X组、机关X委、机关各X支部认真组织专题学习,不断强化X的创新理论武装,着力增强捍卫“ 两个确立” 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自觉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切实当好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实主体。落实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专班制,扎实开展“ 万人助企联乡帮村” 活动,主动衔接“ 清脏治乱拆违增绿” 中心工作。防汛救灾期间,班子成员迅速深入防汛一线,指导县、乡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指导分包企业、乡村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迈出新步伐,高标准建成代表联络站 310 个,全市 7000 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全部编排进站开展工作,展示代表风采,畅通民意表达,传递民主声音。
注重立法引领 积极营造良法善治环境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顺利完成《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的修改工作,制定出台《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许昌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为打造经济强市和生态强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围绕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国文化保护开展调研,做好立法项目储备。制定出台立法协商、立法评估等规定,强化高质量立法制度保障。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对 18 部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 162 条。坚持“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原则,接收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 8 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 1 件。加快推进市、县、乡三级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在省人大平台数据库已完成账号注册 77 个,报备规范性文件 106 件。
高效履职尽责 全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持续展现人大作为。
围绕经济健康运行,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扎实做好计划、预算监督工作,完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优化升级,“ 海量” 大数据助力代表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更加公开透明。持续关注郑许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紧盯郑许市域铁路项目,听取专项报告,加强跟踪问效,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注重民生持续改善,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聚焦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和乡村振兴战略,专门
听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报告,推动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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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教育高质量发展、环境保护、就业创业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