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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2023 年/8 月/3 日/第 002 版要闻
以良法善治护航吉林高质量发展
——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发言人、法工委主任于平
本报记者 李娜
为统筹安排我省未来五年立法工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形成《吉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 ),并经十二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批准执行。近日,本报记者专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发言人、法工委主任于平,就立法规划的主要内容、显著特点、实施保障等情况进行详细解读。
记者: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省也正处于振兴发展的关键时
期, 《规划》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于平:此次规划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X的二十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法治需求实际,以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为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按照“ X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 的立法工作格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记者:每一届省人大常委会都要编制立法规划,统筹安排五年任期内立法工作,此次立法规
划编制有何特点?
于平:此次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首次成立由常委会X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主任和省政府副省长任副组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省政府司法厅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效能。二是广纳博采,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扩大项目征集广度和深度,向省委序列部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省政府组成部门、市州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立法咨询专家等
257 家单位和 787 名个人征集建议项目,最大限度听取各方面立法需求。三是形成合力,凝聚各方共识。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 工作机构与省政府司法厅等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对建议项目认真梳理,深入研究、凝聚共识,确保列入规划和计划的项目符合X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符合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四是守正创新,增强工作质效。首次开展立法规划评估论证,有效提升了立法项目的合法性、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为创造性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进行了有益尝试,积累了宝贵经验。
记者: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此次编制立法规划有哪些重要考虑?
于平: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已开展 40 余年,经过各方长期不懈共同努力,我省地方立法日趋完善。此次规划编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紧扣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省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经济产业、创新发展、人才强省、农业农村、文化建设、社会民生、公共卫生、生态文明、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加强立法谋划、安排立法项目。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立法关切,注重将代表议案纳入立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