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青海日报/2024 年/2 月/1 日/第 007 版ZZ
为立良法建制度 立好良法促善治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加快完善立法机制制度综述
本报记者 乔欣 通讯员 法工委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推进,立法法、地方组织法等制度性法律日臻完备,对健全新时代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体制机制,保障协调高效运转、依法履职尽责提出了新期待,也对完善地方人大立法相关制度建设、提高立法质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立足省情实际,坚持继承和创新并举,修改和制定并重,不断加强制度领域立法,强化备案审查、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制度建设,为地方权力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推进了人大工作尤其是立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立足发挥主导作用 修订完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
常委会工作条例是集中规定省人大常委会的设立、产生、职权以及基本运行原则,规范人大组织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规,在推动全省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及代表工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更是为发挥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供了制度支持和保障。
据介绍,我省条例于 1989 年 9 月经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之后于 1997 年、2002 年、2007 年、2014 年四次修改,去年,根据主题教育相关要求,为全面贯彻上位法规定、充分体现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规范和推进新时代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进行了第五次修改,这期间,时隔九年。
“ 修改决定内容共 17 条,修改后的条例共十章 45 条,增加了常委会工作应当坚持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内容;依法完善了常委会职权的相关内容,比如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和程序,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等;增加了关于省监察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内容;细化了常委会主任会议、办事机构,省人大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职责,可以说是内容丰富、亮点纷呈。”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条例的修改充分体现了X中央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