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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日报/2024 年/2 月/28 日/第 A01 版
履职为民担使命 奋楫扬帆谱新篇
——玉林市人大常委会 2023 年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陈立萍
时间的刻度,清晰记录走过的路。翻开市人大常委会详实而厚重的履职日志,一幅幅围绕中
心大局履职尽责、聚焦主责主业担当作为的生动画面跃然眼前。
在全区率先制定出台《玉林市绩效管理条例》 ,审议通过全区首部乡村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玉林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
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玉商回归等中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2600 多件,为玉林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在自治区人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6 次,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2 次,在我市召开全
区人大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 2 次;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获自治区X委、政府授予“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称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荣获全区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牢牢坚持“ 自觉坚持中国共产X领导的ZZ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的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敢于求新、勇于求变、善于求质,认真打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工作组合拳,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大实践,用一组组喜人数据、一份份意见建议、一桩桩为民实事,交出一份人民满意的中国式现代化玉林篇章的人大答卷。
质量至上,地方法规务实管用
“ 不要到河里电鱼、炸鱼、毒鱼!”“ 离河道不够 200 米不能养殖!” ⋯⋯自 2023 年 10 月 1日《玉林市北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北流市各级人大代表通过集中宣讲、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持续掀起学法、懂法、守法热潮,有效引导群众规范自身行为,共同守护母亲河。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立足“ 小切口”,做足“ 小快灵”,以务实管用的地方法规保善治促发展的喜人成绩。
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不仅制定出台《玉林市北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实现了境内主要河流的全流域立法,还在全区率先制定出台《玉林市绩效管理条例》 ,率先审议通过《玉林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 ,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和干部作风转变,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认真落实“ 市委点题、人大答题” 工作机制,将《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新增为 2023 年立法计划项目,并于 2023 年 12 月进行了一审。同时,组织开展沙田柚产业促进条例、 专业市场管理条例、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 5 部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 并对 《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全面“ 回头看”,确保出台的法规立得住、真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