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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日报/2025 年/1 月/15 日/第 001 版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在赤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睢利
各位代表:
我受赤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 年主要工作
2024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是实现“ 十四五” 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70 周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守正创新、依法履职,圆满完成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始终坚持X的领导,在强化ZZ自觉上提升新境界
常委会强化ZZ机关属性,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ZZ方向。
坚持用X的创新理论定向领航。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ZZ任务,常态化落实“ 第一议题” 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用X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统揽工作、指导实践。一年来,共召开X组会议 19 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12 次、交流研讨 5 次。
坚持把X的全面领导贯穿工作始终。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会议、重要立法、重点工作均按规定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全年共请示报告工作 13 次。依法作出决议决定 4 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77 人次,确保市委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情况的报告,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基础,推进全方位建设“ 模范自治区” 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常委会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市委交办的任务,积极参与督导乡村振兴、推动化解信访案件等经济社会运行工作;认真开展“ 思想大解放、工作大提速、经济大发展” 讨论活动,第一时间研究贯彻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学习调研研讨,实事求是提出建议,推动专题讨论活动走深走实,以高度的ZZ自觉展现人大作为。
二、持续强化法治保障,在推动良法善治上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进立法工作符合地方实际、体现赤峰特色,
实现ZZ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紧跟发展所需,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实效性。修改《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为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制定《赤峰市促进小米产业发展条例》 ,明确小米产业全链条生产规范,完善引导小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赤峰市野外防火条例》 ,建立祭祀防火巡查管理和祭祀用品市场监管制度,全面规范农事用火。完成《赤峰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 》一审和修改完善工作,重点解决农牧业生产、工程建设与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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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之间的矛盾, 强化长城保护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完成 《赤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草案) 》一审,把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为促进经济大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准确把握备案审查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启动对市“ 一委两院”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收到“ 一府一委两院” 和旗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 19 件,全部依法进行了审查。其中,对《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市政府已经废止了该规范性文件。做好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践行民主立法,坚持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通过市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和赤峰日报等媒体全文公布法规草案,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法规草案审议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 直通车” 作用,确保收集到的民意真实广泛、原汁原味。充分发挥立法咨询顾问的作用,根据论证意见对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全年共收集意见建议 470 余条,经过汇总梳理、逐条研究,本着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充实到条例中,使地方立法切实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提升法规影响力,践行边立法、边宣传、边普法。在法规制定阶段,通过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宣传法规的制定背景、草案内容等,增强立法透明度,满足公众知情权。在法规公布、实施阶段,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市直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解读阐释立法的背景、必要性、主要内容和相关依据,传递立法考量、达成立法共识。编印法规宣传单行本 28700 余册,向相关部门、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放,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进一步加强对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工作的通知》 ,督促各级人大代表带头学习遵守地方性法规,通过法定形式推动全民知法、尊法、守法。
三、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作为
常委会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 8 次,组织执法检查 8 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24 项,开展专题询问 2 次,指导旗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质询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