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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日报/2025 年/11 月/14 日/第 001 版
匠心十载立良法
创新担当促善治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十年工作综述
营口市人大法制委 常委会法工委
编者按
时光镌刻奋斗足迹,立法护航城市发展。自 2015 年获批准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营口地方立法工作已走过十载春秋。
十年立法路,硕果满枝头,法治初心映滨城。十年来,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X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中心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期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出台地方性法规 17 部,修改 7部,制定地方立法制度 18 项,从基层治理的精雕细琢到烟火人间的温情保障,从文脉赓续的匠心传承到绿水青山的倾心守护,立法走过的每一步,都是循着时代节拍的精准落笔,更是带着民生温度的深情回应,为营口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筑牢法治根基、注入法治动能、提供法治保障!
2015 年,随着《立法法》修改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营口市迎来法治建设的“ 新起点”;同年 10 月 1 日,营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获得地方性法规制定权,开启了“ 立良法、促善治”的十年征程。
这十年,是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的十年。从保障民生福祉到护航经济发展,从推动城市治理到守护生态环境,每一部法规的出台都紧扣营口发展实际,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这十年,是立法人坚守初心、匠心铸法、探索创新的十年。立法工作者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在立法机制、立法内容等方面不断创新,确保每一部法规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这十年,更是立法成果丰硕、法治保障有力、特色亮点纷呈的十年。十年来,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厚植地方立法特色,共颁布地方性法规 17 部、修改 7 部,制定地方立法制度 18 项,为营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让 230 万滨城百姓真切感受到法治带来的温度与力量。
坚持民主立法
汇集民声民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地方立法的根基在人民、动力在人民。十年来,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立法承载民意、回应民盼,在广听民声、广察民情、广汇民智的实践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提升立法质效。
获得立法权后,“ 先立什么法” 成为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面临的首要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目光纷纷聚焦民生领域,广大营口市民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看到立法项目征集后,积极来电、来函提出意见建议。经过反复论证、筛选,最终将民意最集中的《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营口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确定为首批立法项目,做到了民有所呼,人大必有所应。
坚持民主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的赓续传承与坚定笃行。十年立法实践中,无数百姓的意见建议被纳入法规条文,成为立法为民的生动注脚。“ 真没想到我提出的‘ 中午不应该测温’ 的建议能写进条例,以后有立法建议咱还继续提!” 西市区居民刘阿姨感慨道。此前,她通过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反映的“ 供热单位中午来测温,靠太阳晒凑室温达标” 问题被《营口市城市供热条例》采纳,规定了“ 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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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得在 12 时至 14 时现场测温”;在《营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中,市民张先生提出的“ 非遗要走进社区、走进校园,让大家多了解营口的非遗文化,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的建议也被采纳; 《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过程中,通过人大微信公众号发起文明礼仪行为投票活动,2000 余名网民参与投票活动,公众参与立法的热情和积极性,为立法工作提供了动力和支持。
把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民主立法的重要载体,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将覆盖机关、村镇、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等领域的 1 个省级、20 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精心打造成为收集社情民意的“ 前沿哨点”,切实打通了群众参与立法的“ 最后一公里”,让立法触角真正延伸到基层一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每月 20 日市人大代表都会走进基层代表联络站,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收集和征求基层群众意见,为立法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加快数字人大建设步伐,推进 AI 在立法领域的应用,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数字平台反映社情民意,让立法“ 直通车”班次更多、速度更快⋯⋯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实践,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管法的法”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初步建立起基本的立法制度框架。此后,陆续制定立法咨询工作规则、立法听证规则、立法技术规范、立法协商工作意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领导小组“ 双组长” 制度实施办法等。特别是 2022 年,在全国率先出台的《关于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定》 ,从坚持X的全面领导、加强民生领域立法、畅通基层沟通渠道等十个方面,提出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措施,为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听取群众意见、体现群众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提供了制度遵循。2024 年,在全省首个作出《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 ,推动全社会学习贯彻地方性法规,确保地方性法规从“ 纸面” 走向“ 地面”,为护航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高度重视立法协商工作,积极发挥政协委员、民主X派、人民团体作用,建立立法专家库、决策咨询专家库,为高质量立法提供智力支持;建立立法后评估工作制度,定期对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加强和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实落地、发挥实效。
坚持以民为本
破解民生痛点,增强百姓福祉
民生无小事,每一件都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 立法为民” 作为根本遵循,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坚持以立法这把“ 钥匙”,破解民生发展中的“ 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