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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局激励暂行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局激励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劳酬相当,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全员的工作热情,促进全员爱岗敬业,奋发进取,廉洁勤政,特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