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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围绕创建“四型”机关,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追究暂行办法》为依据,提高全局公务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效率、效果、、工作态度、工作方法为目的,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更 多公文素材,微信:dadawk01】
二、 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局长**对全局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的行政效能工作负责,并对局长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并对主管领导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