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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新月异”系列№8297


2024年1月
在全省平原绿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0年3月10日)
同志们:
在“3·12植树节”前夕,我们请10个县(市、区)X委书记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这里召开座谈会,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全面推进“森林浙江”建设的意见》精神,围绕加快平原绿化、建设生态文明这一主题,统一思想认识,交流经验做法,研究工作重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绿色、生态、低碳是我们实现科学发展的巨大财富、巨大优势、巨大潜力、巨大品牌,也是我们执政为民的重大责任。平原地区既是我省经济社会相对发达的区域,也是人口相对集中区域,又是生态环境相对薄弱的区域,加快推进平原绿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任务尤为重要和迫切。请县(市、区)委书记来参加这次会议,体现了省委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余杭、慈溪、江山等10个县(市、区)都作了很好的发言,谈了许多有见地的意见和想法,国华同志介绍了当前我省平原绿化的工作情况。希望大家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不懈地把平原绿化这项工作抓好。下面,我再强调两点意见:
一、植树造林、生态建设是治国之大计、发展之要策、惠民之善举,必须始终高度重视
植树造林、生态建设历来是治国安邦之大计。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毛主席就十分重视绿化植树,他在1932年签署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通过的关于植树运动的决议案中,阐述了开展植树运动的意义、目的和作用。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又强调,“南北各地在多少年以内,我们能够看到绿化就好。这件事情对农业,对工业,对各方面都有利。”小平同志指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要坚持二十年,坚持一百年,坚持一千年,要一代一代永远干下去。”江泽民同志强调:“希望全X动员,全民动手,锲而不舍,坚持下去,扎扎实实地搞好植树造林活动,把我们社会主义祖国建设的更加富强、美好。”X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X中央对林业工作十分重视,他在2008年主持中央ZZ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着重指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种有效形式。我们今天多种一棵树,祖国明天就会多添一片绿。全国人民持之以恒地开展植树造林,我国生态环境就一定能够不断得到改善。”
在推动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今天,植树造林、生态建设无疑是发展之要策。当前,生态承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