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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新月异”系列№8355


2024年1月
在首届“和谐之花”论坛暨全省宗教界人士读书班上的讲话
(2007年8月21日)
X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是指导全X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一份引导宗教界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深刻阐述了宗教和宗教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将“宗教关系”列入5个重大关系之中,强调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这不仅体现了X中央对宗教问题的高度重视,而且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X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这对X和国家的全局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也为宗教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宗教界要深入学习贯彻X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清使命、明确责任,抓住机遇、主动有为,为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爱国与爱教的统一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坚韧精神纽带,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强大精神动力。爱国是公民应尽的义务,爱教是教徒应尽的本分,两者应该而且可以是一致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宗教界要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热爱中国共产X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祖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做到信教仍思爱国兴邦,修行未忘济世利民。
一要坚持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所谓“宗教无国界”,是指宗教作为一种信仰,各国各民族的人们都可以信仰。但教徒是有国界的,教徒首先属于各自的国家,维护国家利益是每一个教徒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讲,“宗教又是有国界的”。国强教兴,国弱教衰。历史已经证明,我国各宗教的命运总是与国家兴衰、民族存亡休戚相关。新中国建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综合国力日益强盛,宗教事业健康发展,宗教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宗教界一定要以关心国家兴旺、民族强盛为己任,以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为最重,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自觉抵御境外势力渗透,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
二要努力办好爱国宗教团体。爱国宗教团体是X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的桥梁和纽带。各宗教团体要始终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明爱国爱教之理,积爱国爱教之情,增爱国爱教之才,践爱国爱教之行。要教育、引导广大信徒牢固树立爱国爱教意识,增强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多做有利于国家利益的事,坚决反对和抵制危害国家利益的一切活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爱国守法、有较高宗教造诣的中青年教职人员,形成新一代爱国爱教的骨干队伍。要积极开展民主办教,正确处理宗教团体与教会、宗教活动场所的关系,推进教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坚持守法与信教的统一
坚持依法治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