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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报/2025 年/8 月/4 日/第 A06 版文件
构建更高水平的口岸管理服务机制
促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
——《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管理服务条例(试行)》解读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省商务厅
2025 年 7 月 30 日,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管理服务条例(试行) 》(以下简称《条例》 ) ,共二十九条,自 2025 年 12 月 18 日起施行。
一、出台《条例》的背景和意义
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高质量发展,是推进封关运作顺利进行、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保障。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在海南自贸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设立“ 一线”,在海南自贸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之间设立“ 二线”,并对高标准建设对外开放口岸和“ 二线口岸” 等作出明确部署。2021 年海关总署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布局方案》,在海南自贸港布局 8 个对外开放口岸和 10 个“ 二线口岸”,明确了口岸准入退出审批程序、建设标准、保障措施等重要制度设计。目前,8 个对外开放口岸保持良好运行,10 个“ 二线口岸” 建成验收、运行管理模式逐步形成,有必要通过立法对海南自贸港口岸布局建设、管理服务等制度安排及实践经验予以固化,为满足“ 一线” 放开、“ 二线” 管住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通关、高水平监管的口岸发展要求提供法律依据。
为了适应海南自贸港口岸建设和发展需求,提升口岸管理和服务水平,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制定《条例》 ,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紧扣海南自贸港实际和封关运作需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对口岸的建设管理、运行服务保障作出系统性规定,围绕口岸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协同开放及规范管理、服务提升、风险防范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确保口岸营商环境优化、安全高效运行和国际贸易自由便利。
二、 《条例》的主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