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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日报/2024 年/2 月/1 日/第 001 版
南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情况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 南宁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4 月 9 日至 5 月 9 日,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其间下沉南宁市开展实地督察,并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正式书面反馈督察报告。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ZZ任务、重点工作来抓,对督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并根据自治区整改方案制定全市整改实施方案,梳理形成 18 个问题(个性问题 5 个,共性问题 13 个)共 57 项整改措施。截至 2023 年底,18 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12 个(含全部 5 个个性问题) ,其中 7 个问题通过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销号备案,5 个问题正在按程序开展验收销号。余下 6 个共性问题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并已取得阶段性进展。57 项整改措施中,已到整改期限的 37 项措施均已完成整改。督察期间交办的 777 件群众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办结 767 件,阶段性办结 10 件,整改完成办结率 98.71%。
一、坚决扛起新时代首府生态环境保护ZZ责任
(一)强化思想认识,树牢绿色发展理念
南宁市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 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 的殷切嘱托,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市工作突出位置,始终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捍卫“ 两个确立”、做到“ 两个维护” 的具体行动,全力以赴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制定出台《关于解放思想开放创新担当实干务实为民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等系列文件,加快推进美丽南宁建设,持续擦亮“ 中国绿城” 金字招牌,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二)强化组织领导,以上率下推动整改
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南宁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发挥统筹协调、总揽全局作用,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工作,多次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出指示批示,并带头深入督察整改一线督导调研,带动各级各部门全力推动整改落实落地。
(三)强化督查督办,倒逼推动责任落实
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指挥调度,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开展现场督导,研判、通报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重点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实施市领导分片督导机制,持续压紧压实各地整改责任。强化司法联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巡察、审计,问责问效,形成合力。实施清单化调度管理,压实各地各部门全面履行督察整改主体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
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年度宣传重点统筹谋划、部署推动。统筹报、台、网、端、微等平台,多角度、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新闻宣传,督察整改开展以来,播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稿件 8000 余篇次,刊登公益广告 3 万余条次,群众反映良好。强化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培训,在市委X校主体班开设专题课,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环境保护专业课程的学习,利用广西干部学院网络学习平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培训全面开展,广大干部反响热烈。
二、扎实抓好整改,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精准应对污染天气。2023 年,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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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 98.9%,PM2.5 平均浓度 25.4 微克/立方米;成功保障第一届全国学青会、东博会和峰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市区空气质量全优良。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开展重点流域地表水“ 提质进位” 专项行动,2023 年,全市主要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 100%,
8 个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考核标准, 市、 县两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