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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日报/2023 年/6 月/29 日/第 007 版专题
中共兴安盟司法局X组关于兴安盟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
况的通报
根据兴安盟委统一部署,2022 年 9 月 20 日至 11 月 25 日,盟委第一巡察组对盟司法局X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 年 3 月 8 日,盟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ZZ站位,履行整改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盟司法局X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先后召开 2 次X组会议,研究审议《盟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成立了由局X组书记、局长为组长,派驻纪检组组长、X组成员为副组长,三四级调研员、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各旗县市司法局局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了《盟委第一巡察组对盟司法局X组开展常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X组书记刘刚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周对各科室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 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科室的整改工作部署督促力度。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各科室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截至 5 月 10 日,巡察反馈的 14 个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 13 个方面问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抓好反馈意见整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到位,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责任有差距
1.关于“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中共兴安盟司法局X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3 年度学习计划》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4 月 19 日,局X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会,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研讨;二是印发《关于开展 2023 年度X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法治督察工作的通知》 。4 月 7 日、11 日,盟委依法治盟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全盟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盟公安局、盟交通运输局开展督察指导工作。4 月 25 日,盟委依法治盟办法治建设督察组深入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开展 2023 年法治建设督察;三是 2022 年 12 月 23 日,盟委书记张晓兵主持召开 2022 年度X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专题会议,各旗县市也均召开了述法工作会议,实现了述法工作全覆盖。依法治盟办持续加强对突泉县、科右中旗的业务指导,通过印发文件、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 全面加强述法工作; 四是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盟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的通知》 。2023 年 4 月,立法建议、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均召开了协调小组会议,均向依法治盟委员会上报了 2022 年工作总结和 2023 年工作计划。
2.关于“ 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有待加强”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公布 2023 年度全盟法律顾问机构及人员建议名录的通知》 ,动态调整 2023年度法律顾问机构和人员建议名录;印发《关于做好X政机关法律顾问备案工作的通知》 ,建立X政机关法律顾问聘用台账;制定《兴安盟X政机关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 ,进一步规范全盟X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二是盟委依法治盟办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内容,经督察发现 7 个部门法律顾问使用率不高,法治调研督察科下发整改通知,目前各旗县已整改完毕。三是 4 月 17 日,盟直共有 60 家X政机关法律顾问进行备案,对未备案的 23 家盟直机关及企业发放督办函,截至目前,经督办后,已备案完毕,旗县X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 四是根据自治区司法厅文件要求, 全盟已建立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实现跨部门调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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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全盟公职律师,参加内蒙古律师法律检索与网络培训学院 2023 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五是印发《公职律师表彰奖励和培训制度(试行)通知》,下发评选兴安盟首届“ 优秀公职律师” 的通知和公职律师表彰决定,并召开公职律师表彰大会。
3.关于“ 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不够到位”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对盟直部门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 三项制度” 的培训、配齐配足行政执法记录仪情况提出具体整改要求;二是印发《关于对盟直各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情况摸底调查的函》 ,对盟直各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对不满足执法记录仪配备的部门,要求 4 月 15 日前配备到位。目前,各单位(部门)行政执法记录仪已经能够满足使用要求;三是印发《关于对阿尔山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专项监督指导的通知》 ,对阿尔山市进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专项监督指导,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各乡镇综合执法局、各市直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同志进行了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专题培训。阿尔山市司法局印发《关于阿尔山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和各镇综合执法局开展为期 20 天的自查整改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制定《兴安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启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三年行动。目前,各行政执法部门已完成部署动员工作,进入自查自纠阶段。盟局成立监督检查组对阿尔山、突泉、扎旗、中旗城市管理局、交通局、卫健委、农牧局、市场监督局、应急局、文旅体、生态局、乡镇综合执法局等 16 个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 9 份,执法检查笔录 9 份,提出整改意见 100 余条;五是将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情况督察工作纳入 2023 年度X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督察工作之中。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开展 2023 年度X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X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督察预通知》。4 月 24 至 28 日,对 3 个旗县市城市综合执法、交通综合执法、卫生综合执法、农牧综合执法等重点执法领域及乡镇苏木综合执法局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抽查日常案卷 63 卷,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 9 份,执法检查笔录 9 份,提出整改意见 100 余条;六是进一步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在盟局网站、行政执法工作群公布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苏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发放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及案例应用示范》读本,供学习使用,并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
4.关于“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要求各旗县市于 4 月 30 日前完成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整改。4 月 13 日,盟局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印发《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抽查通报》,督查各地按期完成建设整改。4 月
27 日各地反馈已整改完成;二是印发《兴安盟公共法律服务评价工作制度》 ,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测评工作制度,要求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设立评价簿。建立线上“ 公共法律服务监督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兴安盟司法局官方公众号和登录“ 蒙速办” 的方式,反馈在接受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遇到的不规范行为或者违规违纪问题,盟局将第一时间处理;三是网络平台信息已更新至最新版本法条,共更新 6 条。新出台的《法律援助法》已在网站公示。本平台长期委托研发公司实时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文件,公法科专人每周登录网络平台查看法条更新情况,如更新不及时,则督促研发公司及时更新;四是全盟 6 个旗县市司法局均已依托所在地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通过浏览器查询门户网站,即可显示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可提供的办事服务内容;五是印发《兴安盟法律援助案件网上受理审批制度(试行) 》 ,严格线下审批程序,区分受理、审批环节,有 2 人分别负责,互相监督。
5.关于“ 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存在不足”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兴安盟社区矫正对象分级分类管理操作指引(修改) 》。开展社区矫正执法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全盟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情况进行了排查整治,各旗县市对社区矫正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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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情况存在问题进行了自查,并上报自查整改情况。4 月 25 日,盟司法局对各旗县市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