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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科技报/2025 年/8 月/5 日/第 A05 版学术
新时代吉林省兴边富民行动的法治保障研究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张显华 郑阳
边疆地区的稳定与发展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兴边富民行动作为促进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法治保障是其顺利实施的关键。本文旨在为吉林省兴边富民行动的深入推进提供法治层面的参考,助力边疆地区实现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生态良好的发展目标。
一、吉林省兴边富民行动法治保障的现存困境
(一)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吉林省边境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分散性问题,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现有法规多集中在海关、税务等单一领域,未能形成全面的法律框架,导致实际操作中出现法律空白或冲突。同时,部分地方性法规更新滞后,如《吉林省边境管理条例》虽经多次修订,但核心框架仍基于 2004年版本,难以适应数字经济时代跨境数据流动、网络走私等新型犯罪形态的防控需求。
在民族关系协调发展法规方面,虽然吉林省已出台多部相关法规,但缺乏一部综合性的《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 。各部门职责边界不够明确,省级法规与自治县条例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缝隙,影响了制度的协同性。此外,法规中数字化治理相关内容融入不足,难以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民族事务管理新挑战。
(二)执法与司法实践面临挑战
边境执法实践中,尽管吉林省构建了立体化防控体系,但仍存在执法资源投入不足、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的问题。部分边境地区执法存在不规范、不透明的情况,影响了企业的公平竞争环境。在应对新型跨境犯罪如电信诈骗、网络走私时,基层警力不足、技术装备滞后等问题凸显,传统防控方式难以全面覆盖。
司法实践中,虽然“ 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 在边境地区得到一定应用,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在跨境纠纷处理方面,与周边国家的法律合作机制建设滞后,缺乏有效的双边或多边法律协调机制,导致跨境贸易纠纷难以及时有效解决。
(三)特色产业发展法治保障不足
吉林省特色产业在旅游、特色农产品销售、网络新业务平台和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等领域,均面临不同程度的法治问题。旅游产业中,新兴业态的法律规范不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不够健全,旅游纠纷解决效率有待提高。特色农产品销售存在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品牌保护不力、市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缺乏针对新兴销售模式的专门规范。网络新业务平台面临法律地位不明确、监管制度不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等问题。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存在文化资源开发不足、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市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缺乏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系统性法治保障。
(四)边境地区社会稳定法治保障存在滞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