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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民政服务机构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各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治、宣传动员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内容,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面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摸清底数、排查隐患,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依法整改各类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民政服务机构的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成立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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