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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2024 年/2 月/1 日/第 003 版社会治理
情理法交融下的“ 司法温度”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检察院创新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
本社记者 马付才 陈步红 通讯员 刘苗
2023 年 11 月,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 104 个“ 枫桥式工作法” 单位。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 情理法融合” 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成功入选,是全国检察系统五家入选单位之一,也是湖南省唯一一家入选的检察院。
近年来,石鼓区检察院立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在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践行“ 以人民为中心” 司法理念,坚持以“ 情” 为先,全面畅通化解渠道;以“ 理” 为主,全面筑牢化解根基;以“ 法” 为盾,全面形成化解合力,构建起“ 情理法融合” 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扎实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了一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公开听证,助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 检察院为我的烦心事、揪心事付诸努力,让我十分感动。” 近日,刘某来到石鼓区检察院,连声道谢。
事情要从 2006 年说起,曹某与刘某向民政局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因曹某比刘某大 12 岁,为缩小年龄差距,曹某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年龄,向民政局提交了伪造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理了结婚登记。
2021 年 2 月,曹某与刘某因感情不和,向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现曹某提供的身份信息与其结婚登记时所留身份信息不一致,要求曹某去辖区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才能为其办理离婚登记。但曹某到派出所后,无法证明 2006 年办理结婚登记的曹某就是本人,事情陷入僵局。
2023 年 5 月,刘某来到石鼓区检察院寻求帮助。受理案件后,检察官通过调阅婚姻登记的原始档案、走访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派出所,向当事人的邻居及家人调查取证发现,曹某并非冒名顶替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为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寻求最佳解决方案,5 月 24 日,石鼓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等多方人员参与,并当面听取民政局工作人员、曹某与刘某的代理律师意见。
听证员们一致认为,检察机关调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曹某虽有弄虚作假行为,但并非冒
名顶替与刘某结婚,民政局应当依法为其办理离婚登记。
听证会后,石鼓区检察院向民政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予以办理离婚登记,并规范婚姻登记审查工作, 完善相关制度, 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7 月 20 日, 民政局经核实相关情况后,更正了曹某与刘某结婚登记中曹某的错误身份证号码,依法为其办理了离婚登记,困扰刘某两年的烦心事得以妥善解决。
据了解,近年来,石鼓区检察院不断加大检察公开听证力度,在抓好“ 听证机制建设、听证案件选审、听证组织实施、听证跟踪问效” 四个环节上下功夫。现在,从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民行调处,再到申诉调处,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多元化解、多措并举,已贯穿于检察办案全过程。
据统计,2022 年以来,石鼓区检察院共对 38 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全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司法救助,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 感谢检察官送来的司法救助金,才没让我们一家垮下去。” 2021 年 8 月,检察官来到被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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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对象彭某家中回访,彭某拉着检察官的手动情地说。
2021 年 1 月,9 旬老人谢某出家门时发现三楼与四楼间的楼梯拐角处有一袋装修建筑垃圾,考虑到建筑垃圾堆在楼梯间碍事,于是从四楼将垃圾袋丢到楼下,碰巧砸中路过该地段清理建筑垃圾的彭某,后经鉴定,彭某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
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谢某已经 92 岁,与八旬妻子共同居住,生活拮据。案发后,谢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但能力有限,无力承担被害人全部医药费用。而被害人彭某全家的生活来源主要靠彭某打零工的收入,彭某因伤治疗期间,全家没有了生活来源。
为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石鼓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审查谢某案件过程中,将该线索内部移送给第三检察部,及时高效地为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资金。其后,彭某的司法救助申请获批,谢某也赔偿了部分医疗费,并取得了彭某的谅解。2021 年 7 月 7 日,石鼓区检察院依法对谢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石鼓区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司法救助工作新理念,对检察环节办理的案件采取“ 应救尽救”,充分彰显X和国家民生关怀和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2022 年以来,共发放 31 万元司法救助金。
刑事和解,助力修复社会关系